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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18〕137号)规定:旅客列车停止检票后,列车乘务人员要重点关注楼梯口、电梯口后续上车旅客情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铁劳卫〔2018〕264号)规定,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按相关法律规定,铁路发生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发布。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铁劳卫〔2018〕264号)规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站长或列车长可接受记者采访。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铁劳卫〔2018〕264号)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Ⅱ、Ⅲ和Ⅳ四级。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车辆乘务人员突发疾病、漏乘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上铁辆〔2016〕399号)规定:严禁由主机厂添乘人员代替车辆乘务人员值乘。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车辆乘务人员突发疾病、漏乘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上铁辆〔2016〕399号)规定:发生车辆乘务人员突发疾病下车救治、漏乘等特殊情况时,车辆段调度接到信息后要立即通知就近客整所(动车所)安排车辆乘务人员替补后续乘务交路;因交路原因,无法安排人员替补后续乘务交路时,车辆段应协调事发地就近车辆段安排相应车型车辆乘务人员协助担当后续乘务交路。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车辆乘务人员突发疾病、漏乘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上铁辆〔2016〕399号)规定:列车调度员接到车辆乘务人员突发疾病的报告后,按车辆乘务人员提出的下车站安排列车停车,列车长指派专人共同组织救治。需急救时,列车调度员应提前安排相关车站拨打 120 急救电话。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车辆乘务人员突发疾病、漏乘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上铁辆〔2016〕399号)规定:旅客列车始发或运行途中,当发生车辆乘务人员突发疾病无法继续值乘时,应及时安排该乘务员下车救治,列车可无车辆乘务组值乘。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车辆乘务人员突发疾病、漏乘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上铁辆〔2016〕399号)规定:特殊情况下不具备上岗资质的车辆人员值乘的发电车机组也可开机运行。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车辆乘务人员突发疾病、漏乘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上铁辆〔2016〕399号)规定:经集团公司总调度长批准无车辆乘务人员值乘的旅客列车也可继续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