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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单选题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单选题
根据《浙江银行同业瑕疪处理约定(试行)》,一般瑕疪票据的责任人为单位的,该单位出具的证明上加盖的印章必须包含公章。
单选题
承兑行(或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于轻微瑕疪票据,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根据《浙江银行同业瑕疪处理约定(试行)》直接办理付款。
单选题
对于经签约会员银行审核认为存有风险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拒绝付款的票据,票据当事人可以将《浙江银行同业瑕疪处理约定(试行)》作为抗辩事由。
单选题
信用社在公示催告期间对公示催告的票据付款的,应承担责任。
单选题
票据挂失后,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起13日内未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可以向持票人付款。
单选题
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代理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单选题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不再享有民事权利,也不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单选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