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成都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19年4月修订版)》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要求,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严格区分()产品,不混淆、模糊向金融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
《成都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19年4月修订版)》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要求,了解金融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主动提供与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成都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19年4月修订版)》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要求,充分保障客户受尊重权,照顾残疾人等特殊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尽量提供便利化服务,不得因金融消费者的()等不同而歧视性差别对待客户。
遵循消费者适当性原则是指在产品和服务的销售环节认真落实适当性原则,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严谨测评
尊重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公正的制定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不得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不得通过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方式要求金融消费者购买协议中未作明确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遇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需延长投诉处理时效的,可征得客户同意后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银行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是指银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银行产品和接受银行服务时依法享有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威胁、侵害的权利。
投诉处理时。可以要求投诉人提供投诉人的基本情况,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相关依据。若投诉处理单位已经掌握或者通过查询内部信息档案可以获得的材料,不得要求投诉人提供。
了解金融消费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主动提供与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