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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井施工在水中筑岛应符合明挖扩大基础与基坑施工相关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筑岛的尺寸应满足沉井制作及抽垫等施工的要求,对无围堰的筑岛,应在沉井周围设置不小于()m宽的护道;有围堰的筑岛其护道宽度需经设计计算确定。[2]筑岛材料应采用透水性好、易于压实的砂性土或碎石土等,且不应含有影响岛体受力及抽垫下沉的块体。在斜坡上筑岛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并应有()措施;在淤泥等软土上筑岛时,应将软土挖除,换填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
沉井位于浅水或可能被水淹没的岸滩上时,宜()制作;位于无水的陆地时,若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可就地整平夯实形成平台制作,地基承载力不足时应对地基采取加固措施;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岸滩,若土质较好时,可在开挖后的基坑内制作。制作沉井的岛面、平台面和开挖基坑的坑底高程,应比施工期可能的最高水位[包括波浪影响]高出()m;有流冰时,应再适当加高。
沉井下沉前,应对周边的堤防、建筑物和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应在下沉过程中,对其()及()进行监测。
桩孔内遇岩层需爆破作业时,应进行爆破的专门设计,且宜采用()爆破法,并应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在炮眼附近应对孔壁加强防护或支护。孔深大于()m时,必须采用()引爆。桩孔内爆破后应先通风排烟()min并经检查确认无有害气体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孔内继续作业。
挖孔桩孔深不宜超过15m,孔径不宜小于()m。孔深超过()m的桩孔内应配备有效的通信器材,作业人员在孔内连续作业不得超过()h;桩周支护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护壁,护壁上的爬梯应每间隔()m设一处休息平台。孔深超过()m的应配备作业人员升降设备。
挖孔桩施工现场应配备气体浓度检测仪器,进入桩孔前应先通风15min以上。人工挖孔作业时,应持续通风,始终保持孔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孔深大于()m时,必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措施。
桩孔内的作业人员必须戴()、系()、穿(),安全绳必须系在()。作业人员应通过()的直梯进出,人员上下不得携带工具和材料。作业人员()利用卷扬机上下桩孔。
挖孔桩施工的技术要求[1]人工挖孔施工应制订(),并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孔壁支护方式。[2]孔口处应设置高出地面至少()mm的护圈。[3]挖孔施工时相邻两桩孔()同时开挖,宜()。[4]桩孔必须挖一节、浇筑一节护壁,护壁的节段高度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严禁只挖不及时浇筑护壁的冒险作业。[5]孔壁支护()占用桩径尺寸,挖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桩孔尺寸、平面位置和竖轴线倾斜情况,如有偏差应随时纠正。
挖孔桩施工现场应配备()仪器,进入桩孔前应先通风()min以上,并经检查确认孔内空气符合现行规定的三级标准浓度限值。人工挖孔作业时,应持续通风,现场应至少备用()套通风设备。孔内空气污染物超过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级标准浓度限值,且无通风措施时,不得采用人工挖孔施工。
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成孔后应清孔,并测量()、()、()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规定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