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推荐题库-试题通 AI智能整理导入题库-试题通
×
首页 题库中心 边检新闻干部舆情及法制岗位试题 题目详情
C91BC195A6500001D59FA65C14E01C86
边检新闻干部舆情及法制岗位试题
2,159
单选题

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验证。张某信以为真,按短信提示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又将收到的编号为135423的“验证码"输入手机页面。后张某发现,其实是将135423元江入了郑某账户。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
A.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B
B.郑某虛构事实,对张某实施欺骗并导致张某处分财产应以诈骗罪论处
C
C.郑某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应以侵犯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D
D.郑某利用电信网络,为实施诈骗而发布信息,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论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解析:关于A项和B项,盗窃与诈骗区分的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自愿处分”财产。而自愿处分财产要求被害人主观上要有处分意识,知道自己处分财产,即被害人对于财物从自己占有之下转移至他人占有之下这一过程是明知的。本案中,被害人虽然输入了“135423”,但其并不知道该输入行为会导致自己处分财产,不能认为被害人主观上有处分意识。故郑某的行为应成立盗窃罪。2016年卷二17.A.甲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通过预先植入的木马程序取得他人财物。即使他人不知点击链接会转移财产,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关于C项,《刑法》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郑某没有实施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没有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郑某仅通过非法方式获取了张某个人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达不到犯罪的程度。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对于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被他人用以实施犯罪,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均应当依法以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窃取或者以购买等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使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实施其他犯罪行为,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根据该规定,本案中,郑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本身的危害性并不大,但其通过侵犯个人信息这一手段又触犯了盗窃罪,应以盗窃罪论处。故C选项错误。关于D项,刑法第287条之一规定了准备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该条规定,为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成立此罪。但是,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行为人实际上是利用信息网络、计算机实施盗窃行为,当然成立盗窃罪。故D选项错误。
边检新闻干部舆情及法制岗位试题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关闭登录弹窗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勾选图标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勾选图标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勾选图标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勾选图标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勾选图标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波浪装饰图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APP图标
使用APP登录
微信图标
使用微信登录
试题通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试题通企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