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解析
解析:
B选项,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但齐某死亡的结果并不是由乙驾车追赶的行为引起的,追赶行为和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损害后果由死者自己的过失行为造成,与乙无关,因此对齐某死亡这一结果不需要用正当防卫来评价。故B选项正确。A选项,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正当权利。在这个选项中很难看出甲是顾某实施的犯罪的被害人,也不能做出这样的假设;甲是行使扭送的权利而不是出于防卫的意图实施行为,而且,防卫的起因在该选项中也没办法看出,顾某最后窒息而死,对甲来说,顶多是一个过失行为。不应该放在正当防卫中进行评价,故A错误。C选项,正当防卫虽然是刑法赋予公民的一项保护本人及国家、公共利益的权利,但是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有对那些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丙发现刘某从事卖淫活动,卖淫行为对法益的侵害并没有现实的攻击性和破坏性,同时也不具有防卫的紧迫性。且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并不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要制止不法侵害可以采用报警等其他方法。因此,丙不成立正当防卫。故C选项错误。D选项,何某的行为是偷越国(边)境,这样的犯罪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需要科处刑罚,并且最高刑为一年有期徒刑,由此可见,何某的行为远未达到非致其重伤便不能保护法益的程度,丁将其打成重伤不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因此丁不成立正当防卫。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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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死因,未经死者家属同意,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
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在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逃跑。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将其追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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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住甲省A市B县,涉嫌网络诈骗犯罪,数额特別巨大,范围涉及多个省市,取证困难。B县公安机关在逮捕黄某后,已报请甲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过侦查羁押期限,经过5个月的侦查仍不能侦查终结,经送请B县人民检察院层报甲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侦查羁押期限。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公安机关应撤销原行政案件。
某市公安机关发现外国人汤姆死在宾馆的客房内,但死因不明,公安机关欲解剖尸体查明死因,在解剖前应当通知死者家属或者其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有关官员到场,并请死者家属或者其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有关官员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或者其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有关官员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可以解剖尸体。
华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刑事拘留,因其存在可能伪造证据、串供等有碍侦查的情形,办案单位可暂不予通知家属,但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华某的家属。
公司经理张某向王某借款1000万元用于扩展公司业务,后因经营不善,公司倒闭。张某通过电信诈骗方式获得赃款1000余万元后,偿还了王某1000万元欠款。因王某不知该款项来源,对张某偿还王某的1000万元不应当向王某追缴。
某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终结后,承办该案件的县公安局在将该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将封存状态的原始存储介质和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及其备份并移送。该县公安局做法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