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必要性和暴力催收的社会危害性,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抓好相关工作。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民间借贷有利于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若对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不利于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贷款或融资性质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可以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的金融机构,可以向在校大学生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依法加强监管。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可以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或他人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