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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切实择优助强,有效防控风险,加快退出过剩产能领域,对冶金、建材、石化化工、船舶等行业有市场、有效益、有技术、经营规范的企业和技改项目,要支持其合理信贷需求。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完善对制造业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政策,鼓励企业使用美元、人民币等多币种对外贷款和投资。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制造业兼并重组的融资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扩大企业兼并重组资金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加强对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制造业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根据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投资力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银团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融资、出口信贷等多种方式,为制造业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以及通过交易所市场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改善企业流动性状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金融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和“1+X”规划体系,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水平。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规定,严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