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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开户银行对证券结算资金划转的监控和办理效率,柜台人员可对证券公司类专用存款账户开通通存通兑。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验资存款”专户,科目代码“1415”,用于核算结算公司在我行存入的股票申购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发行有价证券时,本账户中的股票申购资金可根据需要自行划转,该专户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证券公司自营资金以及其他用于证券交易资金的统称。其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包括客户为保证足额交收而存入的资金,出售有价证券所得所有款项,持有证券所获得的股息、现金股利、债券利息、上述资金获得的利息,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金。
证券公司向结算公司划入清算备付金时,必须注明该笔资金的性质是客户资金还是自营资金,未注明的,视为客户资金。若划入的是自营资金,汇款账户必须是其自有资金存款专户。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清算备付金存款”专户,科目代码“1413”,用于核算证券公司存放在结算公司并由结算公司存入我行的证券交易清算备付金。该专户按同业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我行对证券公司、结算公司在我行开立的与证券存管业务有关的各账户实行专户管理,每个账户开立数量只能为一个。
“对公存款周计划”只与客户签定《中国光大银行对公周计划协议书》,不为客户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客户需在我行办理对公存款周期计划,无需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
对公存款周计划自签约次日起,每日日终,系统将检查活期主账户并按协议约定方式及金额扣划一次存款资金到相关周计划理财账户。
签约对公存款周计划的单位活期存款、机关团体存款账户等对应的周计划理财账户,以7天为一个存款周期,在存款金额存入当日算起的第8天,该笔存款的全部金额将自动按当日挂牌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结息,并将本息合计金额转入签约活期主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