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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培训坚持( )的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的选择需要科学的( ),必须建立在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准确评价系统危险性的基础之上。
《刑法》第134条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 )年有期徒刑。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责令(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伪造、故意破坏现场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
《煤矿安全规程》第266条规定,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 ),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