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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需从CECM系统发起转移申请,核心调用6142贷款转移交易进行复核,将委托贷款从被合并机构转入合并机构。
核心业务系统机构合并上存下拆账户需要提前支取,不得做手工迁移。
核心业务系统机构合并对公贷款、委托贷款均由系统自动迁移。
若清偿以内部账方式核算的不良资产,会计经办在接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章齐全、审核无误的“中国光大银行抵债资产收妥通知书”,调用“7425抵债资产转待处理(非还贷使用)”,此交易属一借多贷交易,贷方最多可为两笔,每笔的合计金额要求与“抵偿金额”相同。
若发现抵债资产登记簿中的记录信息有误,经与业务部门协调,待其修改的电子指令和书面通知到达后,再通过“7431抵债资产修改入账”交易进行修改。
抵债资产名称修改后需要柜台人员做交易进行复核,系统将同时自动调整相应的待转抵债资产账户的户名。
柜台经办人员在核心系统中使用“7421抵债资产修改入账”交易,复核录入相关内容,系统自动修改抵债资产登记簿的相关内容。
对于“抵债资产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支出”的账务无需柜台人员手工处理。
抵债资产的结清处理是在相应的两个待处理抵债资产账户中的一个账户余额为“零”的前提下进行的。
当交易成功后,系统打印表外收入/付出凭证(表外收入/付出凭证手工填入货币符号及小写金额),若由抵质押品转入的抵债资产,还需再打印表外收入/付出凭证(表外收入/付出凭证手工填入货币符号及小写金额),做次日传票,同时将“中国光大银行抵债资产收妥通知书”做该传票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