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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成本〔2018〕717号文规定,变更索赔收入按()的原则进行分劈。
中铁四成本2018717号文明确,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依据局审计部认定的实际利润,遵照()等项目成本管理六大理念,由局指配合局成本管理部区分“三项指标”对项目利润贡献大小,并配合局相关部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项目考核兑现挂钩。
中铁四成本2018717号文明确,变更索赔奖励以实现()为考核指标,按实现的变更索赔利润额为奖励计取基数。
中铁四成本2018717号文明确,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合同开工日期后()个月内,局指组织参建单位,分析合同、结合实际、研究策略,制订变更索赔策划方案,录入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审批。
中铁四成本2018717号文明确,项目收尾结算阶段,()是第一责任人。
中铁四成本2018717号文明确,特殊变更事项是指负变更设计实现项目减亏、()、PPP项目设计方案优化节约等内容。
《中国中铁工程项目变更索赔指导意见》中铁股份成本[2018]213号,股份公司每年、二级公司()、三级公司()、项目经理部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变更索赔管理分析会。
《中国中铁工程项目变更索赔指导意见》中铁股份成本[2018]213号,铁路工程项目变更索赔额指()优化、()干费不含保险费及()收入之和,其中负变更金额按绝对值计列。
《中国中铁工程项目变更索赔指导意见》中铁股份成本[2018]213号,()主要负责前期经营策划,在一次经营的基础上,为中标后的变更索赔埋下伏笔;负责就股份公司直属工程项目向成本与()进行营销交底。
《中国中铁工程项目变更索赔指导意见》中铁股份成本[2018]213号,()与()是股份公司变更索赔工作的主责部门,主要负责全系统变更索赔工作的日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