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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移送。
单选题
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可以中止执行。
单选题
稽查局阻止欠税人出境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
单选题
对于纳税担保人以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质押担保的,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的,稽查局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纳税担保人自收到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担保的税款、滞纳金。
单选题
已送达生效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决定性文书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执行实施岗在采取各种执行措施追缴税收款项的同时,及时对未按期入库的稽查欠税设置台账,对欠税案件实行建账管理。
单选题
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单选题
已结案稽查案件,需要变更税务文书内容或者变更查补税款和罚款时,执行部门需要先行与稽查局局长会商。
单选题
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可不通知被执行人。
单选题
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
单选题
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填制《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执行审批表》,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