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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风险施工项目开工前未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依据《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附件5.3规定,该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履职严重不力和严重违章行为。
李某监护起重作业施工时,擅离岗位,依据《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附件5.3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技术和业务管理岗位安全职责履职严重不力和严重违章行为。
某安全总监因工作繁忙,没有认真组织分管业务领域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据《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附件5.3规定,这种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履职严重不力和严重违章行为。
《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中,对所受处分有异议的,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申请复审、复核。
《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中,安全记分不代替事故问责处理或其他安全问责处罚措施。
《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中,对一次性记分 12 分的员工,应给予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中,累计记分满 12 分的员工,应给予降级或免职处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中,累计记分满 12 分的员工,视为不满足岗位安全能力要求,应调离原岗位并给予降级或免职处分。
《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中,累计记分满 9 分的员工,应离岗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胜利油田员工安全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中,累计记分满 6 分的员工,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专项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