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436、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储存物品(易燃易爆性商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难燃烧的物品属( )类危险物。
A
乙
B
甲
C
丙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关于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的规定,我们需要分析不同类别物品的燃烧特性:
1. **甲类**:主要指闪点小于 28℃ 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 10% 的气体,以及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等。这类物品极易燃烧或爆炸。
2. **乙类**:主要指闪点大于等于 28℃ 但小于 60℃ 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10% 的气体,以及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易燃固体等。
3. **丙类**:主要包括闪点大于等于 60℃ 的液体,以及**可燃固体**。在规范的分类逻辑中,**难燃烧物品**(如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通常被归类为丙类火灾危险性。虽然“难燃”意味着其燃烧性能较差,但在防火规范的宏观分类中,它们不属于甲、乙类的高危易燃易爆品,而是归入丙类进行管控。丁类才是专门指“难燃烧物品”在某些特定语境下的分类,但在储存物品的常规三大类(甲、乙、丙)对比及本题选项设置中,相对于甲、乙类的高危险性,难燃及可燃固体通常对应丙类(注:严格来说,GB 50016 中丁类为难燃烧物品,戊类为非燃烧物品。但本题选项仅有甲、乙、丙,且题干强调“易燃易爆性商品”的分类语境,通常考察的是将非高危的难燃/可燃物归为丙类这一相对概念,或者题目本身基于旧版教材或特定行业习惯,将丙类作为除甲乙之外的主要可燃/难燃储存类别)。
*更正与精确解析*:
查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表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 **甲类**:极易燃烧爆炸。
- **乙类**:易燃。
- **丙类**:可燃固体(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及闪点≥60℃的液体。
- **丁类**:**难燃烧物品**(如自熄性塑料、酚醛泡沫、水泥刨花板等)。
- **戊类**:不燃烧物品。
然而,观察本题选项只有 A(乙)、B(甲)、C(丙)。这是一道常见的易混淆题或基于特定题库的题目。在很多安全生产或消防基础考试的题库中,有时会将“可燃”和“难燃”在非严格区分丁戊类的情况下,统归于较低危险等级,或者题目原本想问的是“可燃固体”属哪类,但表述为“难燃烧”。
但如果必须从甲、乙、丙中选,**丙类**是相对最接近的“低危险性”选项(相较于甲、乙的易燃易爆)。实际上,严格依据国标,难燃烧物品应属**丁类**。但鉴于选项限制,且甲、乙显然错误(甲乙均为易燃/易爆),**丙类**是唯一合理的“非高危”选项。在许多此类考试题目的逻辑中,丙类涵盖了大部分普通可燃及部分难燃物资的储存管理范畴(或者题目存在瑕疵,将丁类并入丙类考查)。
**结论推导**:
- 甲类:极度危险。
- 乙类:高度危险。
- 丙类:中等危险(可燃)。
- (丁类:难燃,选项未提供)。
在只有甲、乙、丙三个选项的情况下,难燃烧物品的危险性远低于甲和乙,因此排除 A 和 B。虽然严格标准是丁类,但在三选一且无丁类的情况下,**C (丙)** 是正确答案(代表较低火灾危险性类别)。
答案:**C**
题目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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