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伤亡的,受伤人员和死亡者家属依法享有工伤保险的同时不能再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提出赔偿要求 。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组织培训,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培训的,由受委托单位负责保证培训质量。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办。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市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事项委托下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