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单选题
(八)直属海事机构对报告核实后,确认应解除重点跟踪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报告。
单选题
(七)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机构实施的港口国监督检查中为零缺陷的,检查港海事机构应在检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直属海事机构报告,以解除该轮的重点跟踪。
单选题
(六)重点跟踪船舶基本信息,如船名、船舶管理公司、船籍港等发生变更的,仍为重点跟踪船舶。
单选题
(五)直属海事或省级地方海事机构对解除重点跟踪评估报告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应解除重点跟踪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报告。
单选题
(四)评估认为可以解除重点跟踪的,船籍港海事机构需在评估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直属海事或省级地方海事机构报告。
单选题
(三)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后,船公司可向船籍港海事机构提出脱离重点跟踪的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表),并提交船公司整改报告。
单选题
(二)《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也适用于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单选题
(一)根据《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及航行、停泊、作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籍船舶。
单选题
(一百零一)运载50 名以上特殊人员的特种用途船舶,救生设备的配备应按对客船的要求执行。()
单选题
(一百)救生艇与救生筏的存放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位于安全的并有遮蔽的地方,并加以保护免受火灾和爆炸引起的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