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3)对于该地区行署所做的决定,甲公司能否提请复议机关审查,为什么?答案:可以对该行署的决定一并提请审查。因为复议法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对行政机关的部分规定进行审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4)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该案?
答案解析
相关题目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
无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市场零售价格的70%依法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拍卖企业未对竞买人进行资格验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拍卖企业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
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没有在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的,可以处非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免税进口的烟草专卖品不按规定存放在烟草制品保税仓库内的,可以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下的罚款。()
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批发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违反《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对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的处罚必须没收违法所得,但可以不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