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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旁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客管〔2019〕1号通话记录)规定,证据采集应采用音视频记录、现场照片、文字记录等形式,各类证据采集要做到内容齐全、准确,<--NRC-->,能有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关于规范旁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客管〔2019〕1号通话记录)规定,站车作业现场发生旅客伤病、旅客违章行为等情况时,作业人员应本着<--NRC-->的原则,做好现场相关证据的采集工作。
《关于进一步强化客运堵漏保收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上铁收〔2013〕603号)规定,站段对因处理违章行为而引起的旅客投诉,应客观公证地进行调查分析,保护岗位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关于进一步强化客运堵漏保收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上铁收〔2013〕603号)规定,路局根据补票信息与对应的上车站发送人数实行千人上车补票率排序。
《关于进一步强化客运堵漏保收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上铁收〔2013〕603号)规定,车站出站口严禁人员进入(本区域车站作业人员除外),铁路工作人员进站乘车必须由车站候车室专用通道进站。
《关于进一步强化客运堵漏保收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上铁收〔2013〕603号)规定,对需改晚乘车的旅客,必须办理改签手续,未经改签,不得进站乘车;提前乘车的旅客,无须办理改签手续。
《关于进一步强化客运堵漏保收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上铁收〔2013〕603号)规定,旅客手机中的互联网购票信息特殊情况可作为进站乘车的凭证。
《关于进一步强化客运堵漏保收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上铁收〔2013〕603号)规定,对持伪造、涂改车票乘车,持冒用、伪造、涂改减价凭证乘车等违法行为的旅客,应记录其身份信息。
《关于进一步强化客运堵漏保收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上铁收〔2013〕603号)规定,车站出口处人员应按作业标准提前上岗,加强对到达出站旅客的验票工作,确保旅客人人验票出站。
《关于进一步强化客运堵漏保收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上铁收〔2013〕603号)规定,强化客运堵漏保收责任意识,推进基础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堵漏保收工作职责,有效遏制蓄意逃票行为,使站车秩序进一步改善,保运输收入应收尽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