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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交所模式下,自动归集业务由商业汇票业务系统在贴现机构完成贴现放款后实时自动发起,无需人工进行系统内转贴现业务操作。
自动归集业务适用于“票交所上线机构”(含各级分行及其所辖同城、异地支行)在上线后发生的“票交所模式”项下的“纸质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对于票据分中心本级开展的直贴业务也进行归集。
票据分中心与贴现经办分行对自动归集的票据进行定期核对,确保( )中的信息一致。
直贴行对自动归集票据的( )负责,如因出票、承兑、背书、贴现等事项不真实、不正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直贴行承担责任。
票交所自动归集模式下的系统内转贴现业务由系统自动完成,交易双方使用《中信银行系统内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交易确认表》以及贴现凭证进行业务确认。
票交所模式下,发生垫款后,总行运营管理部根据票交所平台划款报文向该笔贴现业务经办机构所属( )发送( ),扣划相关款项到( )。
票交所模式下我行保证增信业务垫款发生后,分行业务经办部门应将垫款事项报告分行授信业务管理部门,并及时启动对承兑行的追索流程。
票交所模式下,未经保证增信的纸质商业汇票到期后,承兑人如无合法理由拒付的,票交所平台将强制扣划( )大额备付金账户款项支付持票人。
票交所模式下,我行作为票据贴现人/保证增信行发生垫款后,分行金融同业部门应加强与分行运营部门的垫款对账工作,确保每日信息一致;如遇对账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关应调整。
票交所模式下,我行作为票据贴现人/保证增信行发生垫款,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启动垫款流程,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应于当日将上述垫款纳入( )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