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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客管函((2018〕74号)站段应设失物招领处,遗失物品招领处应有明显的招领揭示。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客管函((2018〕74号)各站段在发现旅客遗失物品的次日必须将旅客遗失物品相关信息通过本单位的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各种形式进行公告,方便旅客查找。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客管函((2018〕74号)车站应将本站发现或列车移交无人认领的旅客遗失物品信息(发现列车或车站、发现地点、物品基本特征及物品清单、遗失物品保管单位等,)立即在铁路总公司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客管系统,)中旅客遗失物品信息管理模块中按规定做好遗失物品信息录入工作。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客管函((2018〕74号)列车发现旅客遗失物品应移交旅客下车站。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客管函((2018〕74号)站车发现旅客遗失物品时,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没有乘警的列车由列车长组织列车员),共同对旅客遗失物品进行清点,并编制物品清单。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客管函((2018〕74号)旅客遗失物品系指旅客在旅行过程中遗失在旅客列车或车站的携带物品。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运输应急处置指导组响应办法(试行)》(南铁运〔2018〕152号)动车组发生故障后,其中车载电务设备故障时,由随车机械师及时请求救援。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运输应急处置指导组响应办法(试行)》(南铁运〔2018〕152号)高速铁路因动车组故障申请救援时,相关站段分管副职或值班领导应到站段应急指挥中心(或站段生产指挥中心)进行指挥。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运输应急处置指导组响应办法(试行)》(南铁运〔2018〕152号)中断铁路行车时间标准的判断中预计处置完毕时间以站段汇报或公司专业部门预判为准。
《南昌局集团公司铁路运输应急处置指导组响应办法(试行)》(南铁运〔2018〕152号)三级响应标准是指不满足以上一级、二级响应标准的突发事件,经公司调度所主任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处置指导组三级响应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