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京公约》的规定,缔约国对移交的旅客进行初步调查后,必须将调查的结论通知该旅客永久居住地国。
答案解析
相关题目
不适用听证程序的民用航空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民用航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陈述和辩解。
不适用听证程序的民用航空行政处罚案件,由民航行政机关法制职能部门口头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辩解的权利。
民航行政案件的听证由民航行政机关法制职能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主持,承办监察员可以不参加听证。
民航行政案件中当事人的代理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为,视同当事人的行为,但以其未立即提出异议为限。
民航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代理人享有被委托的权利。代理人必须是律师。
对于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民航行政案件,民航行政机关法制职能部门决定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制作《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并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当事人。
民航行政机关法制职能部门在接到申请书后,应当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做出是否举行听证的决定。
民航行政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5日内提出并应当向民航行政机关法制职能部门提交举行听证申请书及有关证据。
对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民航行政机关法制职能部门无需组织听证。
对不少于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民航行政机关法制职能部门应当制作《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