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坚持( )的原则,合理确定检修项目和检修周期,组织定期检查,加强日常维修,提高设备质量。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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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铁道部和铁路局钢轨探伤车,对年通过总重不小于25Mt的干线每年应至少检查1遍。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铁道部和铁路局钢轨探伤车,对年通过总重不小于50Mt或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每年应至少检查1遍。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机车轨道动态监测装置对年通过总重不小于25Mt或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每天应至少检查2遍。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应重视速度大于160km/h区段,高低、轨向的波长在30m以上的长波不平顺,当轨道检查车检查其高低幅值达到10mm或轨向幅值达到8mm时,并及时处理。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轨道检查车检查,应重视轨向、水平逆向复合不平顺,并及时处理。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轨道检查车检查,应重视对于50m范围内有3处大于以下幅值的轨道不平顺:12mm的轨向不平顺、12mm的水平不平顺、16mm的高低不平顺,并及时处理。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轨道检查车检查,应重视周期性连续三波及多波的轨道不平顺中,幅值为10mm的轨向不平顺、12mm的水平不平顺、14mm的高低不平顺,并及时处理。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工务段(或由工务段通知管内施工的责任单位)应对轨检车查出的Ⅲ级超限处所及时处理,对查出的Ⅳ级超限处所立即限制行车速度并及时处理。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对线路区段整体不平顺(均值管理)动态质量指标——轨道质量指数(TQI)超过管理值的线路,应有计划地安排施工或维修。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铁道部轨道检查车,对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及其他主要繁忙干线每月检查1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