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安[2015]301号)规定,列车进站车未停稳,可开启车门和下车,可以将手脚放在门框和风档连接处。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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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或爆炸时,旅客全部疏散到车下后,列车长应向集团公司客调报告,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组织旅客在安全地带等待救援或通过逃生通道向地面疏散。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或爆炸时,随车机械师在接到车厢火灾或爆炸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空调系统排除烟气,并在着火或爆炸车厢旅客疏散完毕后,立即关闭车厢防火隔断门(或风档门),防止火势蔓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爆炸疏散旅客时,在接触网未停电、采取接地措施前,列车乘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气化区段作业和人身安全有关规定,并向旅客做好宣传。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爆炸疏散旅客时,停车后列车乘务员按分工应迅速做好防护措施,组织旅客下车,并引导至安全地带,应指派专人负责防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动车组发生火灾、爆炸疏散旅客时,严禁在未做好防护情况下,擅自打开车门让旅客下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0号)规定:对涉及疑难复杂事件,可能引发涉法信访案件等的,保存期限为永久。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0号)规定:对涉旅客失信行为、旅客伤害或关系旅客和工作人员权益的,音视频内容保存期限一般应不少于1年。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0号)规定:对涉及站车安全、站车交接分歧、旅客投诉的,音视频内容保存期限一般应不少于360天。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0号)规定:禁止使用音视频记录仪拍摄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0号)规定:岗位作业人员作业中应全过程牢固佩戴音视频记录仪,使用时应穿着制服,确保记录内容清晰、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