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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规定,电源设计要合理规划电源接入点,受端系统应具有多个方向的多条受电通道,电源点应合理分散接入,每个独立输电通道的输送电力不宜超过受端系统最大负荷的15%-20%,并保证失去任一通道时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受端系统可靠供电。
《电力通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对通信设备检查时,要求设备要可靠固定,接地需符合要求,并需配置配备防静电手环。
《电力通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通信站检查应分为制度检查、资料检查、机房设施检查、防雷接地检查。
《电力通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通信设备安检工作包括微波、光传输、载波、交换、电视电话会议、数据网、同步、电源设备通用部分检查和根据各设备特点制定的检查项目。
《电力通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通信光缆安检工作分为站内光缆及资料检查和光缆线路现场检查,光缆线路现场检查由光缆资产归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电力通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检查光缆线路资料包括接头盒位置及型号,光缆型号、结构、长度、路径、芯数及使用情况等资料是否齐全;光缆线路巡检工作执行情况,是否有巡检计划、巡检记录,有无光缆巡视内容,记录是否清晰。
《电力通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机房设施检查时要求通信站监视和报警系统应24h正常工作并有人监视;
《电力通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防雷接地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机房接地网状况、检查机房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检查机房通信机柜接地情况、检查配线架接地情况、检查通信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电源设备接地、检查防雷器是否良好、检查保安器件等。
《电力通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检查后3个月内编制总结分析报告,分析评估和总结安检工作,并报上级通信机构备案。报告应包括检查结果、问题分析、整改计划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电力通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规定,继电保护、安控装置等重要业务应在配线资料和电路分配使用资料等运行资料中特别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