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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时,如果不能与值班调度员取得联系,则应按调度规程和现场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处理。
事故处理过程中对设备的检查要认真、仔细,正确判断故障的范围及性质,汇报术语准确并简明扼要,所有电话联系均应录音。
当事故发生后,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明故障的性质、地点及其范围,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质后,进行必要的处理。
事故处理时要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华中电网调度控制运行管理细则》规定电网故障影响上级调控机构直调设备运行时,应及时汇报上级调控机构;影响下级调控机构直调设备运行时,应及时通知下级调控机构。需上级或同级调控机构配合故障处置时,应由上级调控机构协调处理。
《华中电网调度控制运行管理细则》规定故障处置时,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厂站运行值班负责人如需离开,应指定代理人负责与值班调度人员联系。
《河南电力调控规程》规定非省调调度的设备发生事故,若对系统有影响或有扩大为系统事故的可能,各厂(站)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应通过所辖地调度或直接向省调报告事故简况。地方电厂机组出现功率摆动或失稳,所辖地调度应及时汇报省调。
事故处理完毕后,值班人员填写运行日志、断路器分合闸等记录,并根据断路器跳闸情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故障录波报告以及处理过程,整理详细的事故处理经过。
电压互感器外部伴有“噼啪”放电声响时,应检查外绝缘表面是否有局部放电或电晕,若因外绝缘损坏造成放电,应立即汇报值班调控人员申请停运处理。
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异常应测量二次空气开关(二次熔断器)进线侧电压,如电压正常,检查二次空气开关及二次回路;如电压异常,检查设备本体及高压熔断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