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下列关于人民警察履行义务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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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一般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
364.乙因涉嫌诈骗罪被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公安机关可以对其提请批准逮捕,提捕前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
363.为了防止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甲脱逃,办案部门可以直接扣押其持有的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件。( )
362.监视居住中的指定的居所,是公安机关在所在市、县内办公场所中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
361.犯罪嫌疑人钱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监视居住,因其无固定住所,公安机关可为其指定居所,但并不能因此向钱某收取费用。( )
360.决定没收5万元以上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359.被取保候审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向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由侦查人员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
358.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外出或毁灭、伪造证据的,一律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
357.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应当报经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
356.涉嫌诈骗犯罪的周某因正在哺乳自己婴儿而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其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在12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