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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运营管理部每年根据总行总体工作安排制定现场结算督导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分行开展常规或专项现场结算督导,两年的覆盖率要达到100%。
分行运营管理部应设置专职结算督导岗,每7个网点至少配备1名专职结算督导员,不足7个网点的按7个网点计算。
督导人员应严格履行查库职责,对营业网点的查库应遵循上级检查覆盖下级检查的原则:即如果某一周内,结算督导人员或支行行长已经查库,则柜台经理该周可以不用再查库,反之亦可。
长假前的结算检查是对法定节假日天数超过3天(含3天)的专项督导检查,可与月度督导工作合并开展。
对于未配备结算督导人员的二级分行,应由管辖一级分行督导人员按季对其进行结算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工作如遇清明、端午等放假日期为3天的“小长假”,应按照“长假前的结算检查”督导项目检查。
每年年底,分行运营管理部应将本年度结算督导工作总结及本年度督导工作计划报送总行。
中国光大银行结算督导工作内容包括:结算管理工作16个督导项目、柜台业务操作24个督导项目、长假前的结算检查6个项目、监督管理系统督导类预警指标的督导以及柜台经理离岗交接当月,督导人员对其交接前期处理业务的核查。
一级分行直接对二级分行辖属网点或异地支行(包括县域支行,下同)开展结算督导检查的,每个二级分行辖属网点或异地支行按1.5个网点折算。
开办社区银行的分行,其运营管理部原则上每10个(含,不足10个的四舍五入)开办柜台业务的社区银行增加一名结算督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