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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临时故障造成多站设备停电时,设备恢复正常后,电力部门可在就近车站办理销记手续,销记站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通知登记站的车站值班员,由登记站和其他影响站车站值班员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附记栏内注明“××站销记” 。
车站或电务(天窗维修、施工除外)需使用道岔手摇把时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
上级领导检查或设备管理单位发现行车设备存在隐患和病害,需要临时要点抢修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列尾主机与列尾电池原则上应成套回送,凡回送的列尾电池须关闭电源后插入电池舱内并锁闭(格拉段除外)。回送及接收方均在《列尾装置运用登记簿》内列尾主机号码后标注“(回)”。
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后可以发出列尾装置故障的列车。
列车出发前、到达后,列尾值班员或列尾作业员将列尾主机号码及时填记在《列尾装置运用登记簿》内或使用列尾调度指挥系统上传。
遇换挂本务机车时,原本务机车司机解除“一对一”关系后,通知车站值班员列尾主机号码,车站值班员向换挂机车司机通知列尾主机号码,换挂机车司机按规定正确建立“一对一”关系。
格拉段列尾作业员安装列尾主机前要先安装好列尾电池,观察列尾主机自检项目,确认合格后安装,并通知本务司机列尾主机号,司机在《司机手册》中记录列尾主机号,并将机车号输入列首控制盒,按压“通信连接按钮”建立“一对一”关系。
格拉段以外列尾作业点,后续列尾主机在先发列车与列尾主机未建立好“一对一”关系时,可以提前接通电源。
格拉段以外有机车号确认仪的作业点,由列尾作业员负责使用机车号确认仪建立“一对一”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