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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天窗”作业期间,轨道车与其他部门在站内的维修作业有冲突(作业地点不满足轨道车行车条件)而又无法避开时,车站值班员须待轨道车越过其他作业部门登记的作业地点后,方准签认给点,给点时要考虑保证轨道车按时返回车站。
车站发现或接到行车设备故障或不正常的汇报时,应写明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情况,接到报告的故障还应写明报告人职务、姓名(列车司机或列车其他乘务人员报告时还应写明车次)。
电力设备故障远程处理时,设备恢复正常后,电力部门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通知登记站的车站值班员,由登记站和其他影响站车站值班员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附记栏内注明“列车调度员通知电话销记” 。
电力设备临时故障造成多站设备停电时,设备恢复正常后,电力部门可在就近车站办理销记手续,销记站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通知登记站的车站值班员,由登记站和其他影响站车站值班员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附记栏内注明“××站销记” 。
车站或电务(天窗维修、施工除外)需使用道岔手摇把时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
上级领导检查或设备管理单位发现行车设备存在隐患和病害,需要临时要点抢修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列尾主机与列尾电池原则上应成套回送,凡回送的列尾电池须关闭电源后插入电池舱内并锁闭(格拉段除外)。回送及接收方均在《列尾装置运用登记簿》内列尾主机号码后标注“(回)”。
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后可以发出列尾装置故障的列车。
列车出发前、到达后,列尾值班员或列尾作业员将列尾主机号码及时填记在《列尾装置运用登记簿》内或使用列尾调度指挥系统上传。
遇换挂本务机车时,原本务机车司机解除“一对一”关系后,通知车站值班员列尾主机号码,车站值班员向换挂机车司机通知列尾主机号码,换挂机车司机按规定正确建立“一对一”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