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乙为甲公司开发一套自用的内部软件。3个月后,乙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合同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问:(一)该案中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乙是否能获得报酬?(二)如果乙取得专利权,甲公司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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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向人事、监察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也可以将有关人员违法的事实材料直接转送人事、监察部门处理;接受转送的人事、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转送的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构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职责,经有权监督的行政机关督促仍不改正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
拒绝或者阻挠行政复议人员调查取证、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机构在本级行政复议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复议机关不得直接变更。()
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