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Q/CHD 85.1-202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叉车、翻斗 车、装载机、推土机等)严禁用( )当配重平衡车辆,严禁人员站在货物或叉架上。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厂内车辆严禁用身体当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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