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 )处分。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资金不投致事故,主要负责人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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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 )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88.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 )。
8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 )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8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合格。
8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 )罚款。
84.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的罚款。
8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 )。
8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 )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0.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 )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