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区供电方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及( )。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新建区供电式,合政策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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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服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营销营商〔2022〕33号)要求,省、市、县供电企业通过企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供电服务规范等电力行业技术标准,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服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营销营商〔2022〕33号)主动公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要求,省、市、县供电企业通过企业门户网站、95598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企业性质、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及编号等供电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服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营销营商〔2022〕33号)主动公开供电服务渠道要求,省、市、县供电企业主动公开95598供电服务热线、供电营业厅、企业门户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等供电服务渠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24〕39号)明确: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不变条件下,可办理过户。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24〕39号)明确在用电地址、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可办理更名。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24〕39号)明确暂拆和复装适用于高、低压供电用户。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业务规则(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24〕39号)明确: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移表手续。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业务规则(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24〕39号)明确:非永久性减容次数不受限制,每次减容时长不得少于15日、最长不得超过2年(本年T日到次年的T-1日为1年下文同)。2年内恢复用电容量的按减容恢复办理,超过2年的按新装或增容办理。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业务规则(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24〕39号)明确:减容业务归档工作包括工单归档和资料归档。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业务规则(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24〕39号)明确:减容业务的供用电合同文本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人签章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