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悬挂吊盘、模板、抓岩机、管路、电缆和安全梯的凿井绞车、悬吊钢丝绳、悬挂装置及天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凿井绞车等悬挂规定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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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三条,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以采用由三专供电的局部通风机,或者配备一台能够自动切换的同等能力备用局部通风机。
80、《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二条,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者抽出式局部通风机通风(用于除尘且具备甲烷电闭锁功能的压入式通风机除外)。
79、《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全部撤至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安全地带。
78、《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九条,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视频监视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以不设专职司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具有监控记录功能,数据至少保存3年。
77、《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二条,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当采取与采空区隔离的防止漏风措施。
76、《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准备采(盘)区,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1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回采巷道。
75、《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准备采(盘)区,应当在采(盘)区构成按照设计贯穿整个采(盘)区的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回采巷道。
74、《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七条,上述2种引入生产水平进风之前的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73、《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七条,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盘)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者回风井。
7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六条,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回风井时,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甲烷超限断电闭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