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以下哪些情形判为重大事故隐患?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重大危险源罐区,切断仪表阀隐患
相关题目
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责。
从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一期间,公司严格落实“两禁止一严控”的要求,“两禁止一严控”是指严禁动火受限等特殊作业;严禁危化品企业工艺变更、试生产、开停车;严控高风险单元作业人数少于6人的管理措施)。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含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应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库内,不得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暴晒。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以委托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和技工院校、中介服务等第三方安全生产培训从业单位提供专业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
一、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根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力求一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