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推荐题库-试题通 AI智能整理导入题库-试题通
×
首页 题库中心 附件:试题导入模板(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第三期 题目详情
CB630EFC3D600001945019EE25109F70
附件:试题导入模板(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第三期
2,730
单选题

15.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
B
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
C
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
D
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解析:《公司法》第五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因此公司设立书面协议不能代替制定公司章程,A项说法错误。《公司法》2013年修正后取消了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故B项说法正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七)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姓名不属于以上禁止的范围,C说法正确。《公司法》及配套法规对企业住所选址均没有禁止性规定,D说法正确。

相关知识点:

公司设立相关事项别弄错

题目纠错
附件:试题导入模板(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第三期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相关题目

关闭登录弹窗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勾选图标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勾选图标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勾选图标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勾选图标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勾选图标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波浪装饰图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APP图标
使用APP登录
微信图标
使用微信登录
试题通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试题通企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