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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指南第二部分第二、八章题目--发明实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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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以下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法正确的是:

A
对于权利要求概括得是否恰当,审查员应当参照与之相关的现有技术进行判断。
B
对于用上位概念概括或用并列选择方式概括的权利要求,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含申请人推测的内容,而其效果又难于预先确定和评价,应当认为这种概括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C
通常,对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
D
对于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说明书中记载的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

解析:

【解析】《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1节规定:“对于权利要求概括得是否恰当,审查员应当参照与之相关的现有技术进行判断。开拓性发明可以比改进性发明有更宽的概括范围。”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1节规定:“对于用上位概念概括或用并列选择方式概括的权利要求,应当审查这种概括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含申请人推测的内容,而其效果又难于预先确定和评价,应当认为这种概括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1节规定:“通常,对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能通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实验或者操作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直接和肯定地验证的情况下,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才可能是允许的。”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1节规定:“对于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难度等级】中

相关知识点:

权利要求依说明书依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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