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5 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N-1-0000.08.049-2015《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如何确认仪器仪表有效性?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仪器仪表有效性确认要做好
相关题目
3.1.88 GB/T34348-2017《电站锅炉技术条件》规定:进入吹灰枪管的蒸汽压力不宜大于2.0MPa, 蒸汽过热度不应低于80℃。 ( )
3.1.87 GB/T34348-2017《电站锅炉技术条件》规定:数台引风机的出口烟道接入总烟道时,在风机出口处宜装设插板门或其他型式的隔断门。 ( )
3.1.86 GB/T34348-2017《电站锅炉技术条件》规定:对于W 型火焰,根据燃烧器和 磨的对应关系,原则上当任一燃烧器组中有50%或者50%以上的燃烧器检测不到火焰 时,可判定全炉膛燃烧器灭火。( )
3.1.85 GB/T34348-2017《电站锅炉技术条件》规定:对于循环流化床锅炉,旋风分离 器进口端、旋风分离器出口烟道和进口烟道顶部耐火层及回料装置等易磨损、易脱落的部位,应有特殊的耐磨和防脱落的措施。 ( )
3.1.83 GB/T34348-2017《电站锅炉技术条件》规定:凡能够引起锅筒筒壁局部热疲劳 的连接管( ),在穿过锅筒筒壁处应加装套管。 ( ) 3.1.84 GB/T34348-2017《电站锅炉技术条件》规定: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双列布置时,烟气、空气侧进口应设有隔离挡板,挡板的动作应灵活可靠。 ( )
3.1.82 GB/T34348-2017《电站锅炉技术条件》规定:锅筒内部装置不应使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和含有低熔点元素的材料。( )
3.1.81 GB/T34348-2017《电站锅炉技术条件》规定:当周围环境温度为25℃时,距门(孔)300mm 以外的炉体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50℃,炉顶不应超过70℃。 ( )
3.1.80 DL/T466-2017《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选型导则》规定:混煤的着火、燃尽性 能更接近于混煤中挥发分较高的煤种,可以用混煤的评价挥发分来决定其着火、燃尽性能。 ( )
3.1.79 DL/T466-2017《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选型导则》规定:对于Vaaf>30% 的褐煤,其可磨性随着原煤全水分的增加大部分呈上升的趋势。 ( )
3.1.78 DL/T466-2017《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选型导则》规定:烟煤、无烟煤的可磨性随着原煤全水分的增加而上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