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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60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二次再热 机组过热蒸汽温度宜由燃水比和喷水减温控制调整,同时考虑燃烧器摆角的影响;再 热蒸汽温度调整以烟气挡板和烟气再循环为主要调节手段,以燃烧器摆角为辅助调节 手段。 ( )
3.1.359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直流锅炉 过热汽温调整宜以喷水减温为主要调节手段,通过合理的煤水比控制汽水分离器出口温度作为辅助调节手段,汽水分离器出口温度宜小于保护定值。 ( )
3.1.358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汽包锅炉过热汽温调整宜以喷水减温为主要调节手段。 ( )
3.1.357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四角切圆 燃烧锅炉运行中严禁煤粉燃烧器缺角运行,维持炉膛火焰居于炉膛中心,避免受热面超温或结渣。 ( )
3.1.356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汽包锅炉 应控制炉水饱和温度升温率符合制造厂要求,汽包任意两点间壁温差不宜超过制造厂家限额,厂家无规定时宜控制在不大于100℃的范围。 ( )
3.1.354 DL/T 611-2016《300MW~600MW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锅炉点火 前投除尘器的振打装置,炉膛以不小于30%的额定负荷风量通风5min~10min 。 () 3.1.355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锅炉投粉 后应严密监视煤粉的着火情况,若发现煤粉气流不着火,应查找问题原因,5分钟内仍不着火,则应立即停止投粉。 ()
3.1.352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超压试验 对各承压部件的检查应在升压至规定压力值维持5min 再降至工作压力后进行。() 3.1.353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控制循环汽包锅炉至少应有两台炉水循环泵投入运行。 ()
3.1.351 DL/T 611-2016《300MW~600MW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锅炉在备用期间的主要问题是防止受热面金属腐蚀,减少锅炉设备的寿命损耗。( )
3.1.350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直吹式制粉系统可采用改变分离器的折向挡板位置或旋转分离器转速的方法来调整煤粉细度。( )
3.1.349 DL/T 611-2016《300MW~600MW 级机组煤粉锅炉运行导则》规定:中间储仓 式制粉系统可采用调整粗粉分离器折向挡板的方法来调整煤粉细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