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2、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的规定,符合相应要求(最大允许总质量不超过()吨、最大允许轴荷不超过()吨)的消防车、清障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油田专用作业车属于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特定车辆超限规定要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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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双通行介质”类型工单在系统中下发,被追偿路段核实为多通行介质通行的各单位应在“证据描述”中准确描述具体情况提交证据文件,选择分析结果为()。
262、 对名单车辆予以引导和补费时,工作人员宜佩戴和开启工作录像记录设备,全程进行工作记录,并留存工作录像不小于()个月。
261、 ()应保障本省(区、市)加入全网追缴名单的信息准确、全面、详实,并实时共享给联网各省(区、市)相关单位。
260、 需补费的车辆补交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全额补交的自动启动追缴名单,进行全网限制通行追缴通行费。
259、 集装箱车的()上“经营范围”一栏应标明为: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若标明的是普通货物运输则为非集装箱车辆。
258、 完成通行费全额追缴的车辆,将从()中解除;未完成通行费全额追缴车辆,仍在追缴黑名单内继续追缴。
257、 外部稽核的车辆经联合协查确认客户原因造成的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的可加入()并开展通行费补费。
256、 发行稽核包括对ETC发行准确性、时效性、()等对收费准确性有影响的发行业务结果进行的稽核。
255、 重点关注名单是指在路网内运营车辆存在()、通行行为异常,需要持续观察等情况的车辆。
254、 ()主要为收费现场人工发现车辆因客户原因有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等行为时,进行补费的业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