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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7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导则(试行)》规定,设备异动前运行部门应参与设备异动项目的确认,提出异 动意见。( )
2.1.126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导则(试行)》规定,运行技术台账的保存期至少5年。( )
2.1.125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导则(试行)》规定,运行分析按分析的内容分为主要生产情况分析、缺陷隐患 分析、节能分析、环保分析、技术监督分析、不安全事件分析、机组启动分析、机组 停运分析、机组修前分析和机组修后分析等。( )
2.1.124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导则(试行)》规定,定期试验与切换时,备用设备存在缺陷,消缺时间超过一 个周期,值班负责人有权决定临时取消该项目,履行审批程序,并汇报检修部门专工, 记入运行日志。( )
2.1.123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导则(试行)》规定,遇特殊情况,定期试验与切换项目不能按期进行,应履行审批手续,经值长同意可推迟进行,但应在运行日志上写明原因。( )
2.1.122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导则(试行)》规定,对需要改变机组负荷、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的定期切换与 试验工作,需经总工批准后方可进行。( )
2.1.121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导则(试行)》规定,巡回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及时汇报巡检结果,发现的 小缺陷不需要填写设备缺陷单,也不需要记录。( )
2.1.120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导则(试行)》规定,巡回检查要求运行人员值长、副值长每周至少1次,主值班 员、副值班员每班至少1次,巡检每班至少2次。( )
2.1.119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 施导则(试行)》规定,巡回检查要求运行部门管理人员部门主任(副主任)每周至 少2次,专工每周至少3次。( )
2.1.118 Q/HN-1-0000.08.050-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 施导则(试行)》规定,重大操作前应由值班负责人主持召开运行风险管控会议,参 加人员包括值班负责人、操作人、监护人及相关运行人员,以及参加操作旁站的管理 人员(重大操作到位管理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