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系统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税务系统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置所需资金,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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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税务办公用房资金配置注意项
相关题目
A建筑公司在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时,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听证主持人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辨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终止听证,由当事人进一步举证后再行听证。
听证的全部活动,应当由记录员写成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审阅并由听证主持人签名后,封卷上交税务机关负责人审阅。
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诚信纳税承诺书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材料。
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或其他缴费担保人提出的缴费担保申请可以参照纳税担保申请进行受理、确认。
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
税务机关可以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税收保全延期处理是指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需要采取的查封、扣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的,应当逐级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纳税(缴费)担保人在缴纳担保税额(费款)后,涉及退回质(抵)押物的,应制作《返还质(抵)押物财产清单》,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缴费人或缴费担保人),解除纳税担保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