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 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1.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2.乙公司的保证责任性质不属于()?
A
刘某
B
A房地产公司
C
B建筑公司
D
丙施工单位A一般保证责任B连带保证责任C按份保证责任D单独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ACD
相关知识点:
工程事故责任与保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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