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41.甲醛熏蒸消毒方法不可用于被污染设施和大型设备的消毒处理。
140.进入疫源地消毒的人员应有相应级别的个人生物防护措施。对不明原因的传染病、应采取最高级别的防护措施。
139.季铵盐类消毒剂、胍类消毒剂不得与肥皂或其他阴离子洗涤剂合用,也不得与含碘消毒剂或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化氢)、高锰酸钾、磺胺粉等同用。
138.胍类消毒剂不可用于细菌繁殖体污染的物体表面的消毒处理。
137.季铵盐类消毒剂可用于细菌繁殖体污染的物体表面的消毒处理。
136.单位或者个⼈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或者危害扩⼤,造成⼈⾝、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135.突发事件应对⼯作中有关资⾦、物资的筹集、管理、分配、拨付和使⽤等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134.公民参加应急救援⼯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保证其⼯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并可以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133.对即将发⽣或者已经发⽣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具备条件的,应当进⾏⽹络直报或者⾃动速报。
132.对于突发事件遇难⼈员的遗体,应当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科学规范处置,加强卫⽣防疫,维护逝者尊严。对于逝者的遗物应当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