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配网故障抢修管理规定》(国网(运检/4)312-2022)规定,抢修人员接到派单后,对于非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信息不全影响抢修工作的工单应及时反馈配网抢修指挥人员,配网抢修指挥人员在工单到达后( )分钟内,将工单回退至派发单位并详细注明退单原因。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抢修工单3分钟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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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DL/T 825-2021《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规定,计量装置二次回路接好后,应进行误差检查。
根据DL/T 825-2021《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规定,电压,电流回路U、V、W各相导线应分分别采用黄、绿、红色线,中性线应采用黑色线。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23〕62号)要求:停电前30分钟,应再次核对电力客户当前是否欠费以及停电通知送达情况,同时将欠费金额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规定时间执行停电操作。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8号)要求:2024年1月1日起工商业用户峰时段上浮幅度为60%,谷时段下浮幅度为40%,尖峰时段上浮幅度为80%。
根据《国网福建电力营销部关于加强抄催服务管控的通知》(营销部〔2023〕39号)要求:提供便捷的签约服务时,为需要办理自动停电的用户,提供上门签约,或采用微信、短信、电话录音等渠道,但必须留存上传明确户主本人身份或确认同意签约的佐证材料。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10号)文件要求: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含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根据国网福建电力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时电价的函》的通知(闽电财〔2023〕627号)的要求:对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按照居民”一户一表“分时电价的浮动幅度标准执行。高峰时段上浮0.02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下浮0.2元/千瓦时。
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电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23〕62号)要求:对非智能交费客户,停电通知书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采取多种有效方式送达,并留存送达佐证材料。
根据《国网福建电力营销部关于印发2023年电价电费管理精益化再提升工作安排的通知》(营营〔2023〕11号)要求:当年电费回收率=统计期内(累计已回收电费金额/累计应回收电费金额)*100%。
根据《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2015版),受委托转供电单位、物业小区及其他代收、代交电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