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20〕249号),营业机构可以受理冠字号码查询人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含取款当日)提出的申请,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取款日起20日内可查冠字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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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数字化回函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低于纸质回函,银行数字化回函内容不能覆盖前13项询证项目的,可以通过纸质方式进行辅助回函。
根据《关于新增快捷代发及代付业务限额管控功能的通知》(鲁农信联运营〔2024〕73号)。代付业务限额管控白名单,以客户编号为维度、按法人机构范围生效,即提交代付业务时,系统根据付款账户对应的签约信息归属机构,判断该客户是否为白名单客户,是白名单客户的代发业务不受限额管控。
根据《关于新增快捷代发及代付业务限额管控功能的通知》(鲁农信联运营〔2024〕73号),签约快捷代发业务时,业务渠道暂仅支持选择“柜面”,委托客户账号和内部账户账号仅可选择维护其一,且内部账户不可为“200482待转代发工资”内部户。
根据《关于新增快捷代发及代付业务限额管控功能的通知》(鲁农信联运营〔2024〕73号),对上午11:00之前提交的快捷代发批量文件,于日间批( )完成处理;11:00-19:00提交的业务及未处理的日间批业务,于日终批()完成处理。
根据票交所新一代票据在途业务清理规则,对提示付款申请发起的当日日终,提示付款申请仍未获应答的,票交所不清退,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票交所处理为拒绝付款。
根据票交所新一代票据在途业务清理规则,以下( )在途业务在业务申请当日日终,票交所自动对待应答的申请作清退处理,并通知原发起人和接收人。
根据票交所新一代票据在途业务清理规则,以下( )在途业务在票面到期日 T-1 日日终,由票交所自动对待应答的申请作清退处理,并通知原业务发起人和接收人接入机构。
根据票交所新一代票据在途业务清理规则,以下()在途业务在票据票面到期日的T-1日日终,票交所对待应答的申请作清退处理,并对票据作作废处理。
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业务指南》,票据到期日先于主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在票据到期后发起提示付款、追索。票据到期提示付款被拒付后,质权人也可以按约定解除质押。
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业务指南》,已贴现票据的持票人向贴入人、贴现保证行发起追索的,无需被追索人发起追索同意清偿申请,由票交所自动按贴入人、贴现保证人(若有)的顺序办理追索以及追索资金的清算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