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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受处分人员处分期限规定,警告为()个月。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撤职处分的,自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集团公司内任何企业主要负责人。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发生一般以上人身事故或其他需要约谈的事件,事故(事件)企业相关负责人要在事故(事件)发生()天内到集团公司进行专题汇报、作出书面检查,或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上作检讨。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一年收入()。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上一年收入()。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较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一年收入()。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较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上一年收入()。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一年收入()。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企业分管副职上一年收入()。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年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