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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在含瓦斯的井巷爆破作业时,炮孔深度不得小于0.70m。 () 97.在含瓦斯的井巷爆破作业时,当炮孔深度小于0.8m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炮孔深度的 1/2 。 () 98.在含瓦斯的井巷爆破作业时,当炮孔深度大于0.9m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炮孔深度的 2/3。剩余部分应全部用炮泥填塞。 () 99.在井巷爆破作业装药时,应由作业班长负责指挥,监督掌子面施工情况,及时解答作业人 员的问题,检查每个人的作业是否正确、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100.在井巷爆破作业装药中,往井筒掘进工作面运送爆破器材时,除爆破员和信号工外,任 何人不应留在井筒内。 () 101.在桩井爆破作业中,当某个桩井爆破时,其附近50m 范围内所有桩井内的人员应撤出井 外,到安全位置避炮。 () 102.硐室爆破一般应设起爆站,起爆站要配备良好的通讯设备,站内除起爆电源外不得有其 他电源,如电台、高压线等。 () 103.瓦斯和空气混合物的爆发点为650℃。 ()
95.毫秒爆破就是将群药包以毫秒级的时间间隔分成若干组,按一定顺序起爆的爆破方法。 ( )
90.地下工程爆破后,经通风除尘排烟确认井下空气合格、等待时间超过15min后,方准许检 查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 91.通常将孔径大于50mm,孔深大于15m的炮孔称为深孔。 () 92.大量工程实践表明,采用深孔爆破作业时,孔深一般不宜超过30m。 () 93.为防止块状物堵塞炮孔,结块的铵油炸药必须敲碎后放入孔内,破碎药块时只能用手锤, 不能用铁器。 () 94.在炮孔内放置起爆药包时,雷管脚线要顺直,轻轻拉紧并贴在孔壁一侧,可以减少炮棍捣 坏脚线的机率。 ()
89.露天浅孔、深孔、特种爆破,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0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
80.“一炮三检”制度是指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分别认真检查爆破地点20米内的瓦斯浓 度,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爆破。 () 81.煤矿井下爆破可以使用非防爆型起爆器。 () 82.在竖井井底工作面无瓦斯时,可使用其它电源起爆。此时,电压不得超过127伏,且必须 有防爆型电力起爆接线盒。 () 83.煤矿爆破作业中,起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爆破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保管员妥善保管、 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或系在起爆器上。 () 84.在煤矿井下掘进爆破中,通电后装药不响时,如使用瞬发电雷管,爆破员至少等15分钟 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 85.在煤矿井下掘进爆破中,通电后装药不响时,如使用延期电雷管,爆破员至少等15分钟 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 86.用爆破法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与矸石时,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 大装药量不得超过1000克。 () 87.作业期间安全警戒的范围是爆破作业区与周围地区的分界线。 () 88.露天浅孔、深孔、特种爆破,如能确认没有盲炮,爆后应经5min后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 破作业地点; ()
2m 的地方。 ( )
() 78.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时,爆破母线联接脚线、检查线路和导通工作只准组长一人操作,无关人员都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 79.多头掘进时,爆破母线要随用随挂。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信号线下方,距离大于0.
( ) 59.当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两层炸药箱,并加固不让滑动。( ) 60.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以外的其它炸药时,炸药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四分之 三 。 ( ) 61.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破材料时,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牵引速度不得超过2 米/秒。 ( ) 62.凡爆破后剩余的炸药、雷管等,应在下班后填写退料单如数退回民爆仓库,不准私自销毁 或挪作他用。 ( ) 63.制作起爆体要在爆破地点附近,选择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金属导体的安 全地点进行。 ( ) 64.严禁坐在炸药箱上制作起爆体。 ( ) 65.采用水压爆破避免了钻凿大量炮孔,还可节约炸药和雷管、提高工效。 ( ) 6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麻花状。 ( ) 67.把电雷管装入药卷的方法之一是:用一根比电雷管直径稍大的金属棍,在药卷平头扎一 个圆孔,把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中。 ( ) 68.装药前应检查和清理爆破工作面20米以内的巷道,如有煤或矸石堆、矿车或其他杂物阻 塞巷道断面二分之一以上时,都要清除出去。否则不能爆破。 ( ) 69.可以在工作面残孔或瞎炮孔中直接装药爆破。 ( ) 70.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 )层中爆破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 ( ) 71.爆炸焊接是利用炸药爆炸产生的冲击力造成工件迅速碰撞而实现焊接的方法。 ( ) 72.爆炸复合就是用炸药为能源,在所选择的金属板或管材的表面包裹上不同性能的金属材 料的工艺方法。 ( ) 73.煤矿井下爆破炮眼深度小于0.7m时,不得装药、爆破。 ( ) 74.煤矿井下爆破炮眼深度为0.6~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 ) 75.煤矿井下爆破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 ) 76.煤矿井下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 ) 77.煤矿井下爆破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
51.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爆破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第一段不能用秒延期电雷管 代替。 () 52.爆破员往井下运送爆破材料,运送途中不准把炸药、雷管转交别人。 () 53.爆破员往井下运送爆破材料,运送途中几个携带炸药、雷管的人员不应并排同行,前后要 保持一定的距离。 () 54.爆破员乘坐专用机车往井下运送爆破材料,一般情况下,电雷管和炸药不得在同一列车 内运输 () 55.用专用机车往井下运送爆破材料而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在同一列车内运输时,装有炸药和 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它们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长度大于5米的空车隔开。 () 56.用专用机车往井下运送爆破材料时,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金属隔板的车厢 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 () 57.在井筒内用罐笼运送爆破材料时,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的罐笼升降速度不得超 过2米/秒。 ()
50.煤矿爆破作业,严禁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和水分超过1.0%的煤矿硝酸铵类炸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