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54.在民爆物品库房保管作业中,拆箱作业可以在值班室进行。 () 155.民爆物品库房内每个堆垛都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大小的标识牌。 () 156.对于小型民爆物品储存库房,库房内炸药箱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1m 。 () 157.爆破作业时,临时存放民爆物品的数量,可以超过当班爆破用量。 () 158.爆破作业时,现场设置临时存放点,只要满足方便作业就行。 () 159.设立临时存放民爆物品的地点,应当事先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 160.爆破现场临时存放民爆物品时,炸药与雷管应分开堆垛,两者间距不小于10m 。 () 161.临时存放民爆物品的船只,距码头、建筑物、其他船只和爆破作业地点不应少于100m。
153.储存库内民爆物品包装箱下应垫有高度不小于0.2m 的垫木。 ( )
142.根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 的有关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单库储存炸药的数量不能大于10吨。 ( ) 143.根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 的有关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单库储存雷管的数量不能大于20000发。 ( ) 144.根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 的有关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单库储存导爆管的数量不能大于100000m。 ( ) 145.井下库对起爆器材的储存量不应超过30昼夜的生产用量。 ( ) 146.井下民爆物品发放硐室存放的炸药不应超过0.4t 。 ( ) 147.井下民爆物品发放硐室存放的雷管不应超过5000发。 ( ) 148.井下民爆物品储存库库区的照明可以使用220V 的电压。 ( ) 149.洞库是由山体表面向山体内垂直掘进的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硐室。 ( ) 150.进入库区进行民爆物品装卸作业的人员,可以穿着化纤等服装。 ( ) 151.在小型民爆物品储存库内,雷管发放间内暂存雷管不超过2000发。 ( ) 152.储存库内民爆物品堆垛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0.6m 的检查通道。 ( )
( ) 124.对导爆索外观检查的样本量是从每10000m 中任取50m( );检查数量是30m。( ) 125.对导爆管外观检查的样本量是从每10000m中任取50m;检查数量是40m 。 ( ) 126.水溶解池场地和残渣烧毁场地都要选择在野外,满足生活方便、交通方便、不污染水源 等条件。 ( ) 127.爆破器材储存库通过安全验收评价的,方可储存爆破器材。 ( ) 128.爆破器材储存库的值守人员,应当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 129.爆破器材只能存放在民用爆炸物品专用储存仓库内。 ( ) 130.用水溶解法销毁民爆物品时,场地内应有水溶解池和烧毁残渣的场地。 ( ) 131.地面库是在地下建设的专门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库房。 ( ) 13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技防设施主要包括视频监控、值班室等防范设施。 ( ) 133.值班守护人员的年龄应当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 ( ) 134.值班守护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 ) 135.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白天不用值班,但晚上一定要有人值班。 ( ) 136.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能少于3人。 ( ) 137.保管员应详实记录入库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名称,并如实录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信息系统。 ( ) 138.民爆库房的内层门应该采用加装尼龙网的通风栅栏门,防止蚊虫进入库房。 ( ) 139.报警值班室应当具有一定的防破坏能力,安装结构坚固的防盗门和铝合金窗。 ( ) 140.报警值班室应当安装值班报警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 ( ) 141.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应配备2条以上大型犬,且夜间处于巡游状态。 ( )
122.用起重机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质量不应超过设备能力的30%。 ( )
( ) 120.临时存放爆破器材的船只,爆破器材的存放量不应超过2t 。 ( ) 121.在公共道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应当向运输始发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 )
( ) 119.应在离临时存放爆破器材的车辆50m 以外的地方加工起爆管和检测电雷管电阻。
117.设立临时存放爆破器材的地点,应当事先报告当地安监部门。 ( ) 118.临时存放爆破器材的车辆应专门制作车厢,车厢应当为外包铝板或铁皮的塑料车厢。
113.对于小型民爆库房,炸药库内的定高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6m。 () 114.对于小型民爆库房,雷管库内的定高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6m。 () 115.民爆库房治安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36小时内恢复功能。 () 116.临时存放爆破器材的地点,周边要有必要的安全警戒区域,周边100m 范围内严禁烟火。()
108. 民爆物品可移动库最大炸药储存量为20t 。 () 109.在民爆库房中,炸药及导爆索发放间暂存药量不超过50kg。 () 110.工业炸药、索类爆破器材在储存库内的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0m。 () 111.民爆储存库内爆破器材堆垛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1.2m 的装运通道。 () 112.民爆储存库内各种雷管箱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超过1.6m 时,架上的各种雷 管箱不应叠放。 ()
